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年龄 要求 |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具体条件 |
1 |
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方向)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心理学 |
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 |
2 |
心理治疗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心理学 |
要求有初级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
3 |
精神科医师 |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 2.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4 |
针灸医师 |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针灸推拿学 |
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5 |
推拿医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针灸推拿学 |
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6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急诊医学 |
1.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具有三甲医院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7 |
放射技师 |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医学影像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
无 |
8 |
护士1 |
|
15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护理(学) |
招聘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
9 |
护士2 |
|
8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护理(学) |
具有三级医院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一线护理岗位。 |
10 |
病案室工作人员 |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卫生事业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 |
无 |
11 |
物理治疗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应用心理/运动医学 |
无 |
12 |
临床质量测评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生物学 |
无 |
13 |
营养科医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内科学(内分泌方向)/临床营养学 |
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 |
14 |
营养技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临床营养学 |
无 |
15 |
一期病房 内科医师 |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内科学 |
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心内科方向)。 |
16 |
实验员 |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药学/神经科学/实验动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基础医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学 |
无 |
17 |
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
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心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动物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
特聘研究员:博士后出站工作满2年;应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员相当的学术水平。
特聘副研究员:应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副研究员相当的学术水平。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录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诚聘英才-空缺岗位”栏更新。
2.报名方式: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hz7hospital.com/),在首页“诚聘英才”—“人才储备系统”中,手机注册个人帐号登陆后,点击“申报岗位”—找到相应岗位后点击“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前请按规定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资格审核。
3.部分岗位所指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9月30日前,其中国外学历学位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第一批报名于2025年5月20日截止,后续安排另行通知。